国内 来源:丽水日报 时间:2020-10-26 09:15:37
近日,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村干部受贿罪案件。随着庄严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活动正式开始。此次庭审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直播,全市9县(市、区)5万余名党员干部齐上警示教育“法治云课堂”。截至22日上午8时许,庭审直播累计观看人数已超30万。
此次活动由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缙云县人民法院及缙云县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旨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是在村(社)组织换届选举之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切实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庭审中,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18年,时任东方镇胪膛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杨某某,在该村地块进行垦造耕地项目与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中,帮助李某某取得该项目的承建权,并提供项目政策处理、施工等环节支持,李某某承诺送给被告人杨某某该工程项目10%的股份。2019年项目验收后,李某某将60万元现金送给被告人杨某某,杨某某予以收受。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杨某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庭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从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展现了被告人杨某某如何在金钱诱惑下一步步沦陷,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这次的旁听比任何的文字和图片都要震撼人心,为被告人惋惜的同时,也坚定了自身坚守廉洁底线的信念。作为此次村(社)换届‘一肩挑’人选,我要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庭审结束后,参与此次庭审观摩的党员干部林某某如是说道。
村(社)换届选举正当时,通过“法治云课堂”等方式积极延伸司法审判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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