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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空气质量创历年最好水平

国内 来源:羊城区域      时间:2021-06-04 10:40:59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会议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通报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规划成效和“十四五”规划情况、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系统为群众办实事安排。公报称,2020年,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其中,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面达标,空气质量创历年最好水平。在环境执法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1—5月,东莞全市共检查企业6870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8宗,罚款10098.1868万元。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面达标

根据最新发布的《2020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面达标,空气质量创历年最好水平;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国控地表水断面消除劣Ⅴ类;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在此基础上,围绕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2020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1-206,达标天数为33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91.3%,同比上升了13.2个百分点;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水质达标率(按频次计算)为100%。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耀辉表示,回顾“十三五”时期,东莞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取得根本性变化,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升。规划重点工程共计98项,重点工程完成、实施率合计96.9%。

深莞惠三市强化联合交叉执法

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问题仍须正视。陈耀辉也表示:“目前,东莞整个生态环境还不是很稳定,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给了我们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但是要进一步提升整个东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足市民对环保工作的诉求,还需要不断努力。”

数据显示,在碧水污染攻坚战方面,2021年1-4月,全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并稳定达标,3个省考断面中,石龙南河、石龙北河、角尾村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在蓝天保卫战方面,2021年截至5月31日,东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5%,PM2.5、PM10、NO_2、SO_2、CO等5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_3评价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2021年1—5月,东莞全市共检查企业6870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08宗,罚款10098.1868万元,下发行政命令1016宗,查封扣押299宗,停产限产22宗,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6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6宗。另外,深莞惠三市还强化联合交叉执法,截至4月,共开展跨界联合执法3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8人次,检查企业189家次,对75家企业责令整改,拟处罚违法企业3家。

有奖举报新办法提高奖励额度

发布会还通报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情况。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科长罗怡超介绍,2020年发布了《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受到广大市民朋友的关注,受理了有效线索223条,取缔了188个违法主体,处罚金额超过5000万元,目前已经发放了344万元的奖金。目前,该办法的有效期已经届满,新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进入市政府审定阶段,近期将正式颁布实施。

新办法延续了“重奖”原则,最高奖励20万元/案,涉及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的,另外追加奖励最高5万元/案。与原办法相比较,新办法不仅扩大举报范围,还提高了举报奖励金额。例如,在举报范围上,将“发黑”工序纳入举报范围,严厉打击非法“发黑”作坊超标排放亚硝酸盐、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纳入举报范围,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以及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而在举报奖励方面,将举报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行为,奖励额度分别从1万元和2000元提高到5万元和1万元,将举报涉危废非法处理的行为,奖励额度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记者秦小辉)

标签: 空气质量,东莞市,生态环境,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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