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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探索国际投资纠纷仲裁调解机制

国内 来源:深圳商报      时间:2022-01-30 08:24:58

记者1月29日获悉,深圳市司法局于近日发布了《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2019—2020)》,从制度体系、市场环境、司法环境、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等视角切入,多方位展现了深圳市近两年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情况和工作成就。据悉,这是全市首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型白皮书。

白皮书总体框架分为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近两年陆续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等营商环境法规以及一系列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夯实了深圳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

二是打造开放便捷公平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深圳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开办、融资、纳税、通关、跨境贸易、市场退出等多方面实施改革创新,出台众多便利化措施,切实从体制机制上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严格实行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圳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产权保护,保证各类产权主体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四是强化公平正义意识,彰显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在行政执法方面,深圳市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实施包容期容错监管,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司法方面,完善“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平台,提供智慧诉讼服务;建立商事送达承诺制机制;健全破产风险预警和重整需求识别机制,利用重整制度帮助企业“起死回生”。

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水平法律服务。

深圳市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国际投资纠纷仲裁解决、商事调解工作机制,率先探索开展“商事调解+法律查明”以及国际商事调解新模式;加强深圳律师队伍和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成立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以及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来深设立代表处;推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等公共法律服务创新举措等。

标签: 多元 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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