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来源:江苏经济报 时间:2022-06-01 10:30:06
新沂法院抓实执行卷宗“流水线”管理,在执行财产调查与处置等4个环节实现执行辅助事项标准化操作、流程化办理,提升财产保全工作和执行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
前端把控,制作“详单”标准规范。聚焦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分配与发放4个重要流程节点,统一制定卷宗材料“详单”,列明所需材料目录。设置统一的装卷标准,财产调查所需材料为网络查询反馈信息表、线下查询反馈回执或者执行笔录等8个方面,财产控制所需材料为查、扣、冻文书及送达材料等6个方面,财产处置所需材料为商请移送执行函及相关复函、拍卖裁定等9个方面,案款分配与发放所需材料为参与分配申请书、听证笔录等6个方面。“详单”管理将卷宗规范化管理工作从瑕疵评查前置到装卷环节,确保材料制作和入库标准清晰明了。
“专员”专管,严格入库执行规范。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专员”,明确卷宗归档操作流程,固定岗位审查标准,对材料入库情况实时反馈、立即整改。设立执行卷宗管理“专员”,入驻“中间库”,负责日常执行卷宗材料的入库审核工作;设立司法网拍管理“专员”,严格审核拟处置财产的前期执行材料情况;设立终本案件管理“专员”,重点审核财产调查材料及已控制未处置材料。对不符合“详单”要求的卷宗材料均不予入库,并提请局长监管。“专员”定期根据卷宗移送情况梳理、制作问题清单,局长随时调度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共审核入库卷宗材料3065件,其中通过审核并移送归档2937件,退回修改128件,审核拟处置财产422件,审批终本案件807件,不予审批并提请局长监管131件。(辛春晓 臧从从)
标签: 新沂法院 管理提升财产保全工作 聚焦财产调查 财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