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来源:江苏经济报 时间:2022-06-24 09:21:48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和治理能力,近日,徐州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广“一办一队一所”基层消防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指数。
据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栋介绍,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及时将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纳入试点推进项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消防、编办、财政、司法等部门共同配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召开6次意见征求会、2次政府办协调会,逐一落实问题研判,积极总结经验,细化各项任务。
《措施》明确了基层消防组织架构和“一办一队一所”建设标准。“具体来说,就是镇(街道)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或综合执法局等行政机构明确本级消防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所有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队,由消防部门统一管理。所有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所,切实将消防责任压下去。”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的印发实施,也明确了各地基层消防工作职责和发展方向。
据了解,在管理体制上,镇(街道)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兼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时明确一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消防所负责人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工作机制上,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开展形势分析、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约谈督改、信息报送等工作;消防所开展防火巡查、隐患移送、入户宣传、消防演练及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在人员配备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全国重点镇不少于5名、一般建制镇(街道)不少于3名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在编人员调配或社会化用工等方式配备,不占用政府专职消防队编制;村(社区)消防所工作人员由村(社区)结合实际确定。体系的不断完善,也确保了这一监管模式的长效运行。
政策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地见效。如何统一全市步调,做好全面推广?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措施实施上也下足了功夫。“我们专门召开答疑会,通报基层监管共性问题,介绍建设标准,明确年度建设目标。” 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主动向属地政府请示汇报,在市级《措施》的基础上,完善更加符合本地特色的基层监管模式。
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该市将“一办一队一所” 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2022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用考核的“指挥棒”督促制度建设落实落细。此外,《措施》还从做好群众消防工作入手,将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人员吸收到管理队伍,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末端消防管理融入基层党建工作中。
与此同时,该市还将监管模式的建设与消防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融入支队“消防安全进乡村(社区)”系列活动,用宣传带动政策落地,下沉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