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来源:产业研究网 时间:2023-03-02 16:56:24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是否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农产品不免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注意不包含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主要免税项目
(1)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2)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3)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4)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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